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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再收减税“红包”

2019/1/22

一直以来,民营企业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保持今年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努力实现一季度平稳开局十分重要。必须多管齐下。发展好小微企业关系经济平稳运行和就业稳定。会议决定,对小微企业推出一批新的普惠性减税措施。

而备受关注的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近日揭开面纱。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加大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

“从今年9月考察东北到回信勉励广大民营企业家,到金秋十月广东之行,再到中央政治局会议、民营企业座谈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频繁力挺民营经济,毫不动摇地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释放出越来越强的政策信号。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是党中央的一贯方针,这一点丝毫不会动摇。”知名财经评论员司徒正襟向《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

此次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落地,司徒正襟指出,事实上是一个合理合法有效地促进经济活力的办法。税收转移支付的作用,将减免的税收让渡出来能够促进居民消费,增加生产性企业投资,使经济有良性互动,产生优质的消费闭环。但如果是重税的情况下,基本上消费萎靡会成为一种长期增长的状态。另一方面,我国企业现阶段存在八种税和两项附加,分别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扩大至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使用税等,税负较高。在对新的小微企业实施减税的过程中,允许地方在50%幅度范围内简称六项地方税和两项附加,是希望能够借此机会盘活经济。

记者注意到,《通知》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对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可以看出,此次“大礼包”可谓亮点纷呈。

司徒正襟向记者指出,首先,政治导向明确。此次财政部和国税局联合推动小微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毫无疑问是国务院的政策推动型导向,是财政政策的重要落实方式,也是国民收入再分配的关键环节。其次,首次实质降税。在小微企业减税政策中,进一步放宽小微型企业的条件,将所得税税率调低至5%~10%,建立了超额累进税制,也将应税的比例降低。这是近些年来首次大幅度降低。然后,起征金额提高。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物价提升。将税收的起征点提高,事实上是社会公平的表现,也是能够发挥小微企业壮大的重要途径。传统意义上的100万元所得额大企业,事实上,已经成为中小型经济的主体。此次调整是真正的改革。

政策落地,如何推动实施是关键。两部门强调,各级财税部门要强化宣传辅导,优化纳税服务,增进办税便利,确保纳税人和缴费人实打实享受到减税降费的政策红利。

司徒正襟指出,税收是一个政府的公共经济学的转移支付问题。如何把相应税收的转移支付做到位,是一个不仅关系国计民生,也关系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问题。中央财经大学刘钧教授的《运行与监督》一书中,多次提及转移支付对于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而我国处于经济建设初期,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政府主动减税意愿不高。2019年1月17日,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总结2018年税收工作,2018年税收收入近14万亿元,同比增长9.5%,远高于同期国家GDP增长指数。在经济发展趋缓的现在,切实减税,不但有利于企业度过这个寒冬,维持就业率的稳定。还能够切实优化税负指数,降低税负痛苦,盘活中小企业经济,增加中小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这项工作不仅重要而且急迫。

当前全球化市场的最新趋势之一是减税。我国经济运行稳中有变、变中有忧,外部环境复杂严峻。现在推出一批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措施,对有降低创业创新成本,增强小微企业发展动力,扩大就业将大有裨益。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