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21
中新社北京2月18日电 (记者 赵建华)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决定,除湖北省外,全国范围内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在此前已延至2月24日的基础上,再次延长至2月28日。
国家税务总局17日晚发布的通知说,受疫情影响到2月28日仍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延期申报的纳税人,可在及时向税务机关书面说明正当理由后,补办延期申报手续并同时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依法对其不加收税款滞纳金、不给予行政处罚、不调整纳税信用评价、不认定为非正常户。纳税人应对其书面说明的正当理由的真实性负责。
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各省税务机关,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补办延期申报手续的时限,优化办理流程。
有的纳税人表示,纳税申报期限再延长四天是个好消息,自己可以安心在家办公,不用发愁道路不通无法报税。
国家税务总局还要求各级税务机关,不折不扣执行好国家新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国家实施的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积极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企业复工复产。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0-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