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31
为进一步优化失业保险经办服务,天津市社保中心按照“便捷、高效、安全”的原则,积极推动失业保险经办承接工作。目前,已完成信息比对、注资发放工作,实现失业保险业务经办“零跑腿”“方便办”。
落实“三个取消”,提高管理水平、保基金安全
按照“数据集中、资金集中、平台管理”的模式,扎实推进失业保险待遇社发工作。一是发放数据线上传。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应用社保卡发放失业保险待遇,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根据本人意愿,自愿变更发放介质,发放银行由3家拓展为15家。发放数据通过社银平台向代发银行传送,取消了人工报盘,确保数据安全。二是待遇资金平台拨。失业保险金实现市级发放,取消拨付周转金环节。失业待遇资金通过社银平台,由市级账户直接拨付到代发银行,即时到账,减少了资金在途时间。三是业务财务一体化。失业保险业务数据通过系统直接发送基金管理部门,自动生成记账凭证和明细账,取消手工记账。
推出“四项经办”,创新服务模式、保工作畅通
提升失业保险经办满意度,多措并举,做好经办服务工作。一是待遇申请方便办。将失业保险金申领、灵活就业补贴管理业务经办延伸到街镇党群服务中心,便于失业人员就近办理。同时,在人社网厅和“人力社保”APP上开通“失业保险金核定”“失业保险金申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办理功能,实现线上线下通办。二是核定申领同步办。取消单位为失业人员办理失业保险金核定的限制条件,失业人员可自行在线上或到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核定,同时完成失业保险金申领。三是失业登记自动办。对于未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保险金申领人员,在录入失业保险金申领信息的同时,由系统自动完成失业登记,简化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四是补贴审核提速办。将每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受理的截止时间由16日延长至18日,将线下审核权限由区级审核调整为街镇审核,由经办人员按日确认调整为系统实时审核,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及时享受待遇。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9日 来源:天津市人社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