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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开展社会救助,应该救助谁?怎么救?
将于5月1日起实施的《上海市社会救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回答这些问题。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4月28日举行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条例》明确了6类救助对象,并分别明确各类救助对象和救助项目的救助内容。
“社会救助是保民生、托底线、救急难、促公平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上海市民政局局长朱勤皓介绍说,即将实施的《条例》充分体现了“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立法要求,初步形成了社会救助工作的上海标准、上海温度,具有鲜明的上海特色。
明确救助谁怎么救
据朱勤皓介绍,《条例》坚持兜住底线,明确了“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特困人员”“自然灾害受灾人员”和“临时救助对象”6类救助对象,解决了“救助谁”的问题。
相比较国家目前的相关规定,社会救助范围进一步扩大,增加了“低收入困难家庭”和“支出型贫困家庭”。鉴于临时救助情形的复杂性,授权各区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救助对象。
同时,《条例》坚持分类救助,分别明确各类救助对象和救助项目的救助内容,解决了“怎么救”的问题。
比如,对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除“按照其在本市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差额,按月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外,还根据家庭需要实施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同时,对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大重病患者,通过配发实物或者增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等措施,提高救助水平。
对于“低收入困难家庭”,主要提供专项救助,解决他们在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方面的困难。
对于“支出型贫困家庭”,因医疗、教育费用等必需支出过大,导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给予基本生活救助;有医疗、住房等特殊困难的,给予相应的专项救助。
此外,《条例》还对如何救助“特困人员”“自然灾害受灾人员”和“临时救助对象”,以及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的内容,也作了明确的规范。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条例》明确,“低保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确保该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该《条例》同时强调了鼓励就业的措施,并为此明确了就业和救助的联动机制。
社会救助也有“退出机制”
如何精准认定和救助最有需要的人群?
《条例》坚持精准认定、精细管理,促进了社会救助工作的公平公正。朱勤皓介绍说,上海是根据困难家庭经济状况或者实际困难,区分不同的救助对象,并分类给予相应的社会救助的。为此,该《条例》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的调查核实工作进行了明确,尤其是对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进行了规定。
上海自2006年起就开始探索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通过信息系统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信息交换及数据的整合分析,形成核对报告,为实施社会救助审批提供依据。目前,核对系统已建立部门间电子比对专线32条,陆续应用到包括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因病支出型贫困救助、医疗救助(含医疗救助、医保减负)、教育救助、临时救助等15个项目。
核对工作开展至今,共完成核对267万余户次,36.7万余户家庭因不符合申请条件而自愿退出申请,减少财政支出近35.3亿元,成为确保公共资源公平分配、科学实施社会政策准入机制的一把尺子。
“当然,社会救助并非一次申请,终身享受,要根据困难家庭的人口、收入、财产的实际变化情况进行动态管理,也就是要有合理的‘退出机制’,这也是确保社会救助公平、公正的重要一环。”朱勤皓说,为此,《条例》对救助的退出机制作出了明确规定。
此外,《条例》还明确,要进一步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志愿者等社会力量,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社会救助工作,这也为进一步整合利用社会资源,丰富社会救助服务供给,满足救助对象多样化需求留下了空间。
试点“社区救助顾问制度”
如何确保《条例》的有效实施?
朱勤皓表示,将广泛开展对《条例》的社会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困难群众的良好氛围,使每位遇到困难的群众求助有门。
“由于社会救助涉及的项目多、部门多,群众可能一下子很难完全清楚。”他说,为此,上海民政部门将创新工作方法,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让群众了解得清楚,理解得明白。比如,民政部门正在着手将基层救助工作与已经开展的“社区民生顾问制度”结合,将在长宁区试点“社区救助顾问制度”,帮助困难群众掌握并找到适合自己的救助政策。
同时,认真对标《条例》的要求,进一步调整完善上海的社会救助政策,研究出台“社会救助审核确认”“高消费界定”“社会救助违规处罚”等规范性文件,优化调整社会救助工作机制,提高社会救助管理服务质量。
上海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1993年就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近年来,上海积极贯彻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形成了“9+1”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即:“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为基础,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受灾人员救助和临时救助为补充,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专项救助相配套,社会力量充分参与”的体系,基本实现了救助范围覆盖城乡、操作程序明确规范、困难群众应保尽保、救助水平逐步提高的制度目标。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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