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诉讼调解在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法治国家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正确认识和把握矛盾纠纷发生、发展和变化的规律,理清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了解当事人思想、情绪的起因,正确处理法律与政策、法律与情理的碰撞,发挥诉讼调解对社会生活的规范引导、调解作用,能最大程度提升司法效能,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一、理念先行,更接地气
当事人大多是不具法律专业知识的老百姓,因此法官要学会转变理念。要体现“以人为本”,会是坐堂判案、不苟言笑的“包青天”,也会是田间地头话家常的“老娘舅”,主动走到当事人身边。
诉讼调解过程中,一方面法官需要耐心倾听,通过“拉拉家常、诉诉情理”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另一方面需要认真疏导,用当事人能听懂、能理解的语言来解释法律适用。这种倾听与疏导并用的方式,往往更容易与当事人产生共情,帮助法官在调解过程中更准确、更顺畅地找到矛盾症结所在。
二、能判善调,齐头并进
扎实的审判业务功底是调解工作的基础,掌握案件事实、理顺法律关系,才能做到有的放矢。诉讼调解,也需要提前准备、认真阅卷、解读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积极跟双方当事人沟通,不能有所懈怠。
只有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贯穿在调解过程中,才能巩固法官在调解工作中“主心骨”的地位,进而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和认同,调解工作才能更快捷、更有效。
此外,调解还需要因地制宜、把握规律。有的案件需要趁热打铁,有的案件却要冷却处理;有的案件需要欲擒故纵,有的案件却要一气呵成;有的案件需要突出事实证据,有的案件却要多打情感牌。因此,调解工作需要不断尝试探索,更要善于总结经验,才能形成有效可行的调解方案。
三、利益均衡,思虑周全
诉讼是利益的博弈,调解要掌握平衡,法官要做到“一碗水端平”。调解过程中,要多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进行思考,多为当事人着想。有的当事人自身法律知识不够,也没有聘请律师,法官要把控好利益的均衡。
同时,要想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法官必须思虑周全:买卖合同中,往往伴随着质量瑕疵、维保义务、发票开具等细微纷争,租赁合同解除时,也牵扯着生活费用结算、装饰装修折价、注册地址变更等微小细节;调解方案如不能正常履行,该怎样修缮才能既避免双方诉累又能保障双方权益……这些问题都考虑到位,方能提高调解成功率和后续的自动履行率。
四、群策群力,整合资源
诉讼调解是最有力、最专业的调解,但“单打独斗”收效甚微,“多管齐下”才能百花齐放。
审判实践中,疑难复杂案件、矛盾激化案件、群体性案件,多是在“法庭为中心、乡镇司法所为窗口、村级民调组织为基点”的多元联动机制下成功调解。因此,法官不能因为某个案件已经经历了人民调解、诉前调解,就轻易放弃诉讼调解,而应当以诉讼调解为抓手,充分利用内部司法资源、外部社会资源协助调解,集聚群体智慧、发挥解纷合力,树立“调解是共同责任”的全局观念,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的立体调解网络。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3日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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