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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民营经济视作发展最大亮点和全省经济最显著特点的浙江,晒出民营经济家底。
5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至2018年底,浙江有各类市场主体654.23万户,其中民营经济市场主体627.35万户,占95.9%。去年,浙江民营经济增加值为3.68万亿元,占GDP的比重达65.5%;实现民间投资21383.1亿元,占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的63.1%;民企进出口总额20435.2亿元,占全省的71.6%。
另据2018年全国工商联公布的民企500强榜单,浙江有93家上榜,连续20年位列全国第一。从上市公司情况看,在国内A股上市的浙江民企有375家,数量仅次于广东。
“民营经济是浙江发展最大的亮点,也是浙江经济最显著的特点,已成为全省加快经济转型发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力军。”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冯飞在作《报告》时表示。
为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浙江建立了稳企业防风险工作例会制度,省长每两个月研究一次,各副省长每月研究一次;着力推进降本减负,全省规上工业企业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成本从2015年的84.8元降至2018年的83.7元,低于江苏、广东、山东等工业大省;去年通过检查收费单位,向企业退还违规收取费用1.8亿元。
《报告》指出,为把民营经济这块“金字招牌”擦得更亮,浙江将在提高民营经济发展质量、民企融资能力、民营经济政策效应,优化民营经济营商环境上加大力度,包括支持民企参与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加强要素保障;推进应收账款融资和专利权、商标权、排污权等无形资产质押贷款,拓展融资渠道;制定《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探索从制度上破解制约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瓶颈问题的法治路径。
根据此前省政府公布的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今年浙江将力争完成11件重点立法项目,其中需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6件,包括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民企高质量发展,保障民企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草案)》等。 目前,由省经信厅牵头起草的《条例(草案送审稿)》已完成,正在征求意见。同时,该《条例》也被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居一类立法项目首位。
来源:澎湃新闻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