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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动态

一线医务和防疫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个税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0/3/30     浏览次数:    

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如何进行一次性税前扣除?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结转如何申报?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一线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其个税免税政策是如何规定的……3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讲堂”第三课开讲,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叶霖儿详细介绍了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对企业和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所得税政策进行深入解读。

据叶霖儿介绍,今年2月6日以来,税务总局与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围绕支持物资供应、支持复工复产、鼓励公益捐赠、支持防护救治等重点工作,先后出台了5项所得税支持政策。叶霖儿重点介绍了支持防护救治的个人所得税政策,按照规定,两类人群可以享受支持防护救治的个人所得税政策:第一类是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等工作相关人员,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天300元发放的补助;对于参加疫情防治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的补助,都可以享受免税政策。第二类是参与疫情防控人员。对于第一类人员范围之外,参与政府布置疫情防控任务的人员,取得按照省级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标准发放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也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据介绍,考虑到目前相关人员正在疫情防治防控一线,其单位同样承担较重防治防控任务,为切实减轻有关人员及其单位负担,此次对上述人员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优惠时,支付单位无需申报,仅将发放人员名单及金额留存备查即可。

作为扎实开展税务系统“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具体举措,“税务讲堂”通过税务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为纳税人上网课的形式,帮助纳税人、缴费人了解疫情防控期间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规定及操作方法,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对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来源:经济日报客户端       发布时间:2020-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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